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
服务热线:400-811-9908    帮助中心
首页>正文

张虹霞

800.jpg

个人照片

个人简历

张虹霞,女

1970年3月至1975年元月在联盟学校读书

1975年3月至1977年元月在新寨中寨学校读书

1977年3月至1980年7月在渭源一中读书

1980年9月至1981年7月在联盟学校教书

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在临洮师范读书

师范毕业时间: 1983年7月8日

参加工作时间:1983年8月

大专毕业时间:2001年12月25日

本科毕业时间:2010年7月18日

评为幼教一级时间: 1987年12月25日

聘为幼教一级时间:1988年3月18日

幼教高级评的时间:1999年12月6日

幼教高级聘的时间:2000年1月31日

中教高级评的时间:2013年4月23日

中教高级聘的时间:2013年11月24日

获奖情况

1、1986年9月被地委、行署评为教育战线先进个人。

2、1991年3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教育战线先进个人。

3、1995年9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4、教学论文《多元智能对幼儿教育的启示》参加2004年11月全省小学各科优秀教学论文比赛活动中获市级二等奖。

5、2006年11月获得全市中小学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

6、2006年12月《“多元智能”理论对幼儿教育改革的启示》教学成果获市级三等奖。

7、2007年11月撰写的《认识国旗》在全省幼儿园优秀教育活动设计教育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得三等奖。

8、2004年1月《“多元智能”理论对幼儿教育改革的启示》论文在《定西教育》发表。

9、2005年12月被评为渭源县第三届中小学“青年教学能手”。

10、2008年12月《幼儿教育应克服“小学化”倾向》论文在《甘肃教育督导》发表。

11、1995年当选为中共渭源县第九次党代表。

12、2002年12月被当选为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13、2007年12月被当选为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14、2010年3月《论思维训练在语文教学中的体现》论文在《学周刊》杂志上发表。

15、2011年5月《语文教学如何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在《甘肃教育督导》第5期发表。

16、2010年8月制作的课件《将相和》在渭源县第四届中小学教师教学软件评比活动中获得一等奖。

17、2010年12月制作的《将相和》在第十四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甘肃赛区定西市获二等奖。

18、2010年12月撰写的论文《浅谈校园文化建设与学校品德教育》在甘肃省教育教学优秀论文品比活动中荣获二等奖。

19、2011年11月被评为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先进工作者。

20、2011年7月16日课件《大自然的语言》在渭源县第十五届中小学教师教学软件评比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培训心得

坚定信心,加强学习,进一步推动现代教育督导体系建设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一期教育督导专题研修班的几点收获与体会

4月11日—16日,参加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在兰州市举行的甘肃省第一期督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的学习。在为期一星期天的学习中,通过专题报告、学员论坛、经验交流和研讨交流等形式圆满完成了研修任务。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学习研修,不仅开阔了视野,收获了知识,启迪了思维,更重要的是坚定了信心,激发了做好督导工作的热情。现将几点学习收获与体会总结如下,与大家分享。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督导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要求,增强了督导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内在需求,是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推动学校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的重要平台,更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促进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搭建政府、学校和社会联系沟通的直接通道和提高教育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平台。因此,督学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光荣,大有可为,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督学工作的责任感、荣誉感和自信心。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督导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增强了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首先,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督导工作政策和文件要求。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等文件,规定了督学工作的基本内容、基本做法和基本要求,是督导工作的行动指南和纲领性,要反复学习和对照执行。其次,要认真学习先进地区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是明确了今后督导工作的努力方向。县区级层面:做好规定动作,开发自选动作,争创一流。建制度: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定职责:工作职责、工作内容。 抓队伍:选拔、培训、考核、发展。 保经费:工作经费、人员经费。 强问责:提高工作权威性。 责任区督学层面:依法履职: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标准,严格按程序操作。加强学习:政策学习和教育理论学习。注重实效:认真监督,悉心指导,意见明确, 切忌走过场。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处理问题。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品行端正,不谋私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主办  北京国人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运维  

京ICP备10030144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2811号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Baidu
map